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校级、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行检查的通知目并对2007年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点进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4-28浏览次数:14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附件1)文件精神,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提高我校双语教学水平,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学校决定启动2008年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并开展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点申报工作,同时对2007年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点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3、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4、申报课程应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均可,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
     5、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
     6、每个专业申报课程原则上不超过1门。
     7、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必须建立自己的课程网站。
     二、申报材料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采取先评再建的顺序进行。申报校级、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08年度校级、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材料纸质及电子版)(附件2)
     2、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校级参照国家级填写)(材料纸质及电子版)(附件3)
     请将以上材料于4月30日前交至教务部教研办(文澜楼401室)范丽萍  吴文艳收 
     电话:88385011 62823159  13387586829
     三、评审与建设要求
     学校将于5月初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校级、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还需以下材料:
     1、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请将以上材料刻成光盘(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只需提供录像)。
     2、制作课程网站,将以上课程资源挂在网上。
     四、2007年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检查
     请2007年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加紧建设,学校本学期将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课程资源建设、网站建设、实际教学效果等方面。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
     附件2:2008年度校级、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4: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教   务   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 范丽萍 联系电话: 8838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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