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教职工补填“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6-26浏览次数:102

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务会决议,我们正积极推进房改房办理产权证的工作。由于部分教职工换购或新购房改住房,未填写“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根据省房改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写“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对象是换购或1998年以后首购房改住房的教职工(名单附后)。
    为了方便填写,我们制订了统一填写日期、统一入住日期、不同购房坐落地址、不同户型的“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请教职工根据本人购房情况,下载相应的“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每人填写“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不是学校双职工的,请到配偶单位签字盖章。
  单元门、房号的填写,人面对单元门,左为1号,右为2号,以此类推。
   有的职工原来购买了住房,后来又进行了换购,请认真填写“原购房坐落地址”和“退房原因”。 “退房原因”填写“换购”即可。
     2、填写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是原购买人(与原售房资料相符),这将作为省房改办办理产权证户主的依据。
     3、我们提供的名单若有疑问或遗漏的,请教职工主动及时与我们联系。
     4、交表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6月26日下午17:00止。
     5、交表地址:南湖校区资产管理处房产科(校医院对面二层楼212室)。
   联系电话:88386023  62013028  61282687
   联系人:杨富君   孙立强
   敬请各单位办公室及时通知到教职工本人。

   附:1、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    
              2、需要填写“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名单

单位:资产管理处

时间:2008-06-18


 

 
    附件:    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doc
    附件:    总附件
    附件:    需填写“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