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教职工补填“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6-26浏览次数: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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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务会决议,我们正积极推进房改房办理产权证的工作。由于部分教职工换购或新购房改住房,未填写“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根据省房改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写“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对象是换购或1998年以后首购房改住房的教职工(名单附后)。 为了方便填写,我们制订了统一填写日期、统一入住日期、不同购房坐落地址、不同户型的“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请教职工根据本人购房情况,下载相应的“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每人填写“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不是学校双职工的,请到配偶单位签字盖章。 单元门、房号的填写,人面对单元门,左为1号,右为2号,以此类推。 有的职工原来购买了住房,后来又进行了换购,请认真填写“原购房坐落地址”和“退房原因”。 “退房原因”填写“换购”即可。 2、填写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是原购买人(与原售房资料相符),这将作为省房改办办理产权证户主的依据。 3、我们提供的名单若有疑问或遗漏的,请教职工主动及时与我们联系。 4、交表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6月26日下午17:00止。 5、交表地址:南湖校区资产管理处房产科(校医院对面二层楼212室)。 联系电话:88386023 62013028 61282687 联系人:杨富君 孙立强 敬请各单位办公室及时通知到教职工本人。
附:1、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 2、需要填写“湖北省职工购房公证申请表”名单
单位:资产管理处
时间: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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