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津发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8-12浏览次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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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津发小区点房教职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福(湖北)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三五兄弟置业有限公司定向开发“津发小区”项目合同》的约定,津发小区商品房预售工作己准备就绪。现将合同签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时间安排: 2008年7月30日—8月9日 上午 8 :00—12:00 下午 12:30—18:00 晚上 18:30—21:00 二、签订地点安排: 南湖校区中原楼一楼(财务处报帐大厅) 三、签约顺序安排: 按学校公布的《计分排序(决定榜)》的顺序分批次,每天组织150户办理合同签订和付款手续。具体批次安排详见附件1表。
四、签约流程: 验证身份入场 ↓ 叫 号 签 约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一式陆份) ↓(购房者持商品房购置清单附件2办理付款、银行贷款) 办 理 付 款 ↓ ↓ 一次性付款 贷款方式付清首付款 ↓ 签订银行借款合同 ↓ 文本合同签订完成(确认手续完毕离场) 说明: 1.购房教职工按照公布的签订合同批次及时间,持购房者身份证原件、“津发小区”点房卡原件、前期缴款收据原件(14万元/户)验证身份后进入合同现场。 2.按合同批次安排依次点名到相应窗口签订商品房买卖文本合同,并取得售楼人员出据的一式两份“商品房购置清单”(以下简称购置清单)。 3.购房者持购置清单到收款处办理一次性付款、贷款方式首付款缴款手续,办理完毕在购置清单上加盖收款确认章。 4.需贷款购房者继续持购置清单并准备齐相关资料办理贷款合同签订手续,办理完毕在购置清单上加盖贷款确认章。 5.上述商品房文本合同签订、付款、贷款程序全部完成者,持一式两份购置清单在现场出口处最终确认手续完毕加盖开发企业单位公章后,留存一份购置清单至出口确认处。购房者可持一份购置清单,视为当日合同签订程序全部完成即可离场。
五、签约人需准备的资料: (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需证件: 1、购房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 2、“津发小区”点房卡原件 3、学校己开具给购房者前期缴款收据原件(14万元/户) (二)办理住房贷款所需资料: 1、购房者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复印件)各2份 2、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户口本爱发·体育(China)官方网站+户主页+主页)各2份 3、结婚证复印件2份 *未结婚者需提供未婚证明原件(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专用章)2份 *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专用章的未婚证明原件各2份 4、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或财务部门章)各1份 5、购房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6、公积金贷款还须提供: 1)办理公积金及组合贷款还须将上述1-5项所需复印件增加1份 2)公积金缴交证明原件(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财务章、银行核算网点章)2份 3)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原件(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2份
说明: 1、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所有表格一律请用黑色钢笔填写; 2、理贷款必须提供的4、6项资料中所需空白表格在校工会处领取; 3、上述资料中需加盖申请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部分,因考虑到时间较紧,故申请人为本校教职工的盖章部分由银行收取后集中到学校盖章,其配偶盖章部分请抓紧办理。
六、注意事项: 1、“津发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由学校确认具备资格的(即销控表点房名册中)购房者本人(联名者双方)亲自到场签订。合同一经签订不得变更买受人。 2、买受人中存在的特殊情况: (1)买受人因在国外工作、学习不能回国签约者,需出具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全权办理商品房合同签订手续。 (2)联名买受人中一人因在外地工作、学习不能到场签订合同者,需出具经当地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代办商品房合同签订手续。 (3)联名买受人中有未成年人,需出具监护人公证,可由监护人代签。 (4)买受人需以配偶方名义办理公积金、商业贷款者,商品房合同中买受人与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必须填写夫妻双方姓名。 (5)外籍人士因在我市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需购房,应提供资料: A、境内机构和学校出具的一年期以上的境内有效劳动雇佣合同; B、有效护照(包括居留许可)等身份证明; C、购买商品住房的资金证明; D、所购商品住房符合实际需求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 E、受聘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买受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新版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前期未向校工会提交身份证明资料的购房者请于当日带齐6份身份复印件。 ★4、需办理公积金提取的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合同之前,请先行在“公积金提取处”办理公积金提取额度核定手续。 七、特别说明: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六份签订后将留存于开发商处,准备制作电子合同和进行房产部门合同备案。待签订完电子合同,并将文本合同、电子合同办理完毕房产部门合同备案手续后,方可返回买受人二份(含电子合同一份)。请妥善保存商品房购置清单作为签订电子合同和领取备案合同的凭据。 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临时公约》将定于“津发小区”交房时签订。 3、签署的合同范本已在本通知附件3中公告,请仔细查阅有关条款。 4、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职工或分管人员的通知工作。
200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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