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司法部200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09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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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2009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公告业已发布,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理论成果的创新性、战略性和实用性;以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规律,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为国家法治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提供理论支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类别 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2、一般课题和中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受理范围 全国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学类社团、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申请者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 时间专心研究。 3.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 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申请中青年课题者,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70年7月15日后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需提供主持人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一份;申请中青年课题者,须提供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各一份。没有证书或任免文件者,需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书面证明。 2.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其他参加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两个以上(不包括两个)课题的申报。 3.申请课题,原则上需有不少于三人组成的课题组;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4.专项任务课题的申请者须自筹3万元以上的研究经费(不含出版经费),并附经费资助单位的证明材料。 5.选择课题研究内容:《课题指南》为课题的研究范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的研究内容,原则上从《课题指南》中选定,课题名称可以用原名称也可适当变动;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的研究内容,不受《课题指南》限制,可以从中挑选也可自拟。 6.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的,须正式出版;研究成果为系列论文的,重点课题课题组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其他课题须发表2篇以上;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的,须有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采用证明。 7.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承担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2)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科技部、中国法学会等中央部委批准的同一研究内容的课题。 9.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司法部有权随时撤销已立项课题,追回课题资助经费,并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请从“中国司法科研信息网”(网址:http://www.lawstudy. gov.cn)上直接下载。 (二)申请者请认真阅读《管理办法》、《课题指南》,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 (三)申报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11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1份。 五、申报时间 2009年6月1日开始,7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科 研 处 2009年6月5日 附件:课题指南 200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目录 一、重点课题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基本理论研究 2.区域法治化评价体系与标准研究 3.少数民族习惯法与法治现代化关系研究 4.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法律问题研究 5.科学发展观与基层政府执法能力建设研究 6.可持续发展的刑法保护研究 7.刑事庭审实证研究 8.物权法定原则下的新型非法定物权研究 9.创新市场的国家干预法律机制研究 10.当代国际金融危机的法律预防与治理研究 11.环境共同侵权责任研究 二、一般课题 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理论研究 13.我国律师业发展问题研究 1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律方法研究 15.和谐社会与司法权运作研究 16.慈善立法问题研究 17.民族自治地方立法问题研究 18.先发地区先行法治化的理论与实践 19.新闻法制问题研究 20.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21.法律思维的形成机理 22.灾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 23.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法制研究 2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道德原理研究 25.公民检举权研究 26.弱势群体宪法权利研究 27.城中村改造立法研究 28.学校教育质量评估法律问题研究 29.政府与公立学校关系的法治化研究 30. 扩权强县的法律问题研究 31.“首要标准”与监管改造研究 32.刑事被害人援助制度研究 33.共和国60周年犯罪与预防研究 34.刑事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 35.我国刑法立法发展方向问题研究 36.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研究 37.调解优先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8.我国社会主义纠纷预防与治理机制整合问题研究 39.社会主义诉讼法制观的完善与发展研究 40.未决羁押人员保护问题研究 41.电子支付法基础理论研究 42.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研究 43.网络侵权问题研究 44.典当立法研究 45.医患法律关系研究 46.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研究 47.非政府行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48.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实证研究 49.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研究 50.软件产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及其救济研究 51.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法律制度研究 52.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法律制度改革与创新研究 5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研究 54.中国绿色税制法律问题研究 55.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研究 56.中国国际私法实证研究 57.反海盗的国际合作机制研究 58.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研究 59.公海生物多样性法律问题研究 60.自然资源物权模式研究 单位:科研处 时间:2009-06-05 联系人:汪瑛 联系电话:88386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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