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实验教学示范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1浏览次数:4

各位教师:

根据教务部、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和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实验教学示范竞赛,请学院有意向参赛的教师立即到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报名。具体事项和竞赛规则明确如下:

一、竞赛时间

1、预赛:915——1030

2、决赛:1110——1210

二、参赛选手必须按规定的场次及时间进入赛场参赛,过规定时间十分钟未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每位参赛选手所在实验区组织30名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座听课。听课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大声喧哗。

四、候赛选手和听课学生在指定的候赛室等候,到时由工作人员带领按秩序进场。

五、每场竞赛为45分钟,有指定的计时员掌握时间。开赛铃声响后,参赛选手开始讲课。

六、选手按规定时间组织实验课,竞赛结束铃声后,应立即结束讲课。

七、参赛选手必需自备笔记本电脑和多媒体课件,并事先到赛场调试。每天13301350,为当天参赛选手的调试时间。

八、旁听人员应该在指定的旁听席就座,遵守参赛纪律,不得提问。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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