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放假前后研究生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3浏览次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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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一”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09年10月1—10月8日放假8天,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补上10月7日(星期三)、10月10日(星期六)补上10月8日(星期四)课程。
单位:研究生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09-09-23
联系人:宋艳红 联系电话:87613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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