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2009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前后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7浏览次数:5
|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10月1-8日放假八天,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2009级学生课堂教学安排 10月1-3日(法定假日)的课不上不补,10月4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 10月7日的课(第5周星期三)调至9月27日(周日),10月8日的课(第5周星期四)调至10月10日(周六)上课。即9月27日上第5周星期三的课,10月10日上第5周星期四的课,所有调课的课堂上课地点不变。 2009级学生从9月27日开始正式上课。 二、辅修双学位、七校联合办学课堂教学安排 9月27日(第四周周日)、10月10 日(第五周周六)辅修双学位、七校联合办学课堂停课。10月3日的课调至10月5日(周一),10月4日的课调至10月6日(周二),9月27日的课调至10月7日(周三),10月10日的课调至10月8日(周四),调课课堂上课地点不变。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并提醒任课教师按调整后的时间上课。 教 务 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 联系人:付绍山门 联系电话:883854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