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财经政法融通人才培养特色,培养融通型、创新性、复合型经济学人才,按照人才培养改革创新项目校内二次招生工作要求,经济学院拟开展2023级“经济学+法学双学位实验班”和“经济学+统计学双学位实验班”遴选工作。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遴选对象与招生规模
遴选对象为经济学院2023级经济学类本科生,其中遴选“经济学+统计学双学位实验班”要求数学基础较好。“经济学+法学双学位实验班”和“经济学+统计学双学位实验班”计划招生人数各40人。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8月31日---9月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报名申请表于9月4日上午10点前交至首义校区中南楼203办公室。
2.学院审核: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名单,并于9月5日公布。
3.笔试:笔试科目为数学,试卷由学院统一命题,共计150分。拟于2023年9月7日下午14:00-16:00进行笔试,考试地点:首义校区30号楼303、305教室。
4.公示: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5.公布:公示无异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注意事项
1. 本项目在招生结束后进行单独编班,按照相关项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实施三至六年弹性学制。
2.鉴于双学位实验班全程培养方案的特殊性,一旦进入该班则没有退出的机会。相关项目学生不得参加校内调整修读专业(类)与专业分流或其它专业的辅修。
3.参加项目学习的学生,第四学年时如未修满全部学分,须延长学制。若六年在校期间无法完成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则按结业处理。
四、咨询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首义校区中南楼203室;南湖校区文泉楼南楼210室;
联系人:包老师88382579 柯老师88386464
经济学院网址:http://www.theheadachere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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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1日